爲了生存,什麽都可以做。
本帖最后由 Shawn 于 2024-12-1 16:26 编辑國外流行一個説法:
飢餓的小孩偷個麵包,那不是犯罪。
同樣的,前國家體操運動員吳柳芳,在抖音上跳跳舞,賺點打賞錢,怎麽了?怎麽了?
有傷害誰嗎?真丟了國家的臉了?難道不是那些當官沒臉見人?讓一個前國家運動員都找不到一份體面的工作?搞得人家沒辦法要在網上跳擦邊舞蹈來維持生活?
道德攻擊最為容易,然而天下真有一個絕對乾净,超凡脫俗的神仙嗎?沒有。所有的聖人都是傳説,所有的人都只是凡夫俗子,只是一些人比較幸運,一些人被壓榨而已。
爲了生存,你可以做任何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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